省、市环保部门将对衡水308家单位做督查!另有10家企业已被立案处罚!
来源:半岛综合平台app下载 发布时间:2024-08-14 03:02:40详细信息
省、市环保部门将对衡水308家单位做督查!另有10家企业已被立案处罚!
近日,为加强重点排污单位环境管理,衡水市对辖区内重点排污单位做了重新核定。
最新确定的《衡水市2018 年度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共涉及全市308家排污单位,《名录》所涉排污单位须依法在年底前完成在线监测和监控设备的安装和联网,并做好每季度一次的在线监控设施比对监测。
11月中旬,省、市环保部门将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各重点排污单位的安装在线监测监控设备及联网情况、自动监测监控设备正常运行情况进行督查。
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有效改善衡水市环境质量,力争率先稳定退出全国74个重点城市后十名,我市加大执法力度,持续保持对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高压态势,对违法企业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违法行为:危险废物包装物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触犯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态废料对环境造成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八条第三款。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依规定对固态废料做处理、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并处以罚款。
违法行为:违反操作规程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致使设施异常发挥处理作用。
触犯法规:《行政主任部门移动使用刑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第七条第五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
违法行为:生产爬架网项目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马停止建设,办理环境影响报告表,通过环评批复后方可建设,并处以罚款。
违法行为:该公司生产石笼网、网片、电焊网、刺绳、六角网、不锈钢网、护栏网、防护网项目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马停止建设,办理环境影响报告表,将改正情况书面上报安平分局,并处以罚款。
违法行为:该公司车间内配套的布袋除尘器未开启,未正常运行,产生的焊接烟尘直接无组织排放。
触犯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